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8
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年产宣传栏2000套、宣传展架30000套、展板边框50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2018年1月17 日,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德州市齐河县组织召开年产宣传栏2000套、宣传展架30000套、展板边框50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和信德检测技术有
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年产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2018 年 1 月 17
日,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德州市齐河县组织召开年产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和信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四川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及 3 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该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
建设单位: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经七路以西纬四路北齐诚大道
北 3 号厂房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建筑面积 1012m2 现有车间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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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设施进行项目的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包括 1 台铝门窗精密锯、2
台空气压缩机、1 台台式钻床、2 台皮带式锯铝机、2 台打印机、
3 台切角机等;辅助工程包括给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设施
包括化粪池、废气 UV 光氧化净化设备和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等。
2017 年 7 月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民通环
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年产
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2017 年 8 月 19 日齐河县环境保护局以齐环报告表
[2017]111 号文对《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年产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 2017 年 9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9 月竣工。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 7.8 万元。
2、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本工程无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打印产生的有机废
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挥发性气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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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打印工序未能完全收集的有
机废气和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其中切割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
尘器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由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
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准,同 时满足《四川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675-2007)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 要求后排入晏黄沟,
经老赵牛河最终汇入徒骇河。
4、噪声
厂区内噪声来自各生产装置中的泵机、风机、加热炉、空冷
器、循环水站、空压站等。企业采取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
动力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废油墨(盒)、废擦机布和生活垃圾等。
(1)下脚料项目边框材料(铝型材、铝边框)下料过程产
生的边角废料及打印材料(发泡板、背胶写真纸等)下料过程产
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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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油墨、废油墨(盒)、废擦机布打印机使用过程中自
动清洗产生一定量的废油墨,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5、公司建立了法人负责制的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
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四川和信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
有限公司年产宣传栏 2000 套、宣传展架 30000 套、展板边框 50000
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满负荷生产,满足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生产能力或负荷应达
到 75%以上的要求。
1、废气
验收检测结果表明,11 月 1 日和 11 月 2 日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监测中,采样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 3.78mg/m3,速率最大值 0.0055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 0.33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 3.67mg/m3 ,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
2、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的 COD 日均最大浓度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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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mg/l、氨氮日均最大浓度值为 24.8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 目 验 收 检 测 期 间 , 西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检 测 值
54.1dB(A)-56.5dB(A),(由于企业夜间不生产,故未对其进行夜间检测)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 环境管理
公司设置了法人负责制的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并由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五、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
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各类
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验收报告修改意见及后续工作建议
1、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
单相关要求,规范危废暂存设施及危废标识,加强危废台账管理;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
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
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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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DB37/T-2706-2015)具体要求,配套建设规范化采样平台、采
样口和爬梯,加强自主环境监测能力,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按照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补充监测废气治理设施进口数据,并核算治理设施去除
效率;
5、按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
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经主
管环保部门验收后,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附件:齐河县华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年产宣传栏2000套、宣
传展架30000套、展板边框50000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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